教育總監正式發通令‧教低年級國文須懂雙語

  2010-12-22 15:32
  • 教育部正式發通令,闡明到華淡小教導一、二年級國文科的教師須懂得雙語。(圖:星洲日報)

(吉隆坡、加影22日訊綜合)教育總監拿督阿都嘉化已正式發出通令給各州教育局局長,訓令教導華小和淡小一二年級的國文科教師必須懂得雙語,並且具有SPM國文優等資格。

教育總監在有關的通令中,傳達了內閣於11月26日的會議中針對華小和淡小國文科教學事宜所作出的3項決定。

其他2項決定如下:

1.教導華小和淡小三到六年級的國文科教師必須是主修國文;以及

2.在微型華小和微型淡小教導國文科的教師必須有教學經驗和懂得雙語,並具有SPM國文優等的資格。

1月1日正式生效

這份於12月9日簽發的通令也指示,各州教育局必須根據上述的決定來進行華小和淡小師資的調派工作,以符合教育部“鞏固國文和加強英文”政策的需求。

有關通令將於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

教育部副部長拿督魏家祥於今日宣佈樂聖華小遷校的最新進展後證實,教育總監已向各州教育局局長發出通令。

他表示,這也證明了副首相兼教育部長丹斯里慕尤丁一諾千金,實現了他在之前保證教育部一定會執行內閣的決定,委派懂得雙語的教師到華小及淡小教一二年級的國文科的承諾。

魏家祥希望隨著教育總監發出此通令後,事情能夠告一段落。

他說,華社也可以放下心頭大石,不需再擔心教育部委派不諳中文的教師執教華小一二年級的國文。

教總:不能以沒通令為由
教局須嚴守內閣決定

教總說,隨著教育總監正式發出有關華小和淡小國文科教學事宜的通令後,各州教育局和縣教育局都必須嚴格遵守內閣的決定,不能夠再以沒有接到通令為由,派遣不諳華文的國文老師到華小教導低年級國文科;同時,也確保不會把不諳華文的國文教師調派到微型華小執教。

教總對教育部發出通令感到欣慰,因為這將有助於提昇國文教學的成效,而且也保障了華小的正常運作。

華小三機構須提高警惕

但是,教總在文告中還是吁請華社,尤其是華小三機構必須繼續提高警惕,密切關注事情的進展,以確保教育局派來符合華小需求的國文科教師。

“一旦發生陽奉陰違的情況,派來不符合上述規定的國文教師,就必須馬上加以揭露,並聯絡教總,以採取行動杜絕種種偏差的發生。”

它說,在目前的師資培訓制度下,大部份國文老師都不諳華文;因此,不適合派到華小執教低年級的國文科或是擔任微型華小的國文教師。

教總吁請教育部必須為華小培訓具備雙語資格的國文教師,也就是必須具備SPM的華文和國文的資格,以符合華小的實際需求,確保達到最好的教學效果。

“事實上,教育部過去曾經表示,要為華小培訓具備雙語能力的國文教師,但卻遲遲沒有加以落實。”

吁辦“轉換教科特別課程”
培訓非主修國文雙語教師

教總也吁請教育部舉辦“轉換教科特別課程”(Special Conversion Course),把目前已經在華小執教國文科多年,但不是主修國文的雙語教師培訓為合格的國文教師。

教總表示,雖然這些同時具有華文和國文資格的雙語教師在師範學院裡不是主修國文,但卻擁有豐富 的國文教學經驗,而且教學成效很好;因此,為了避免師資人才的流失,教總吁請教育部基於他們的能力和經驗,為他們安排“轉換教科特別課程”,以承認這些教 師教導國文科的專業資格,進而一勞永逸解決華小國文科教師的問題。

星洲日報‧201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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